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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拍賣非兒戲 拍而不買需擔責

來源:永登縣法院 發(fā)布時間:2024-0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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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拍賣具有成交溢價率高、打破時空限制等優(yōu)勢,但由于互聯(lián)網虛擬競拍等特性,悔拍呈高發(fā)、多樣化等趨勢?;谂男袨橹率褂姓鎸嵸徺I意愿的競買人無法拍受,惡意悔拍更是對拍賣秩序的擾亂與挑戰(zhàn)。

 


基本案情

2021年9月,永登縣法院裁定受理某燃料有限公司的破產清算申請,并指定甘肅某律師事務所作為破產管理人。

2023年5月,蔣某以1016544.5元競得破產債務人的上述標的物,但其并未在約定期限內支付拍賣款,管理人通知其若不按期支付拍賣款的法律后果。

在管理人催交無果后,2023年6月,管理人在淘寶網阿里拍賣破產強清平臺重新就悔拍標的物發(fā)布拍賣公告。

2023年7月,案外人以716544.5元競得悔拍標的物,故某燃料有限公司訴至永登縣法院河橋法庭,要求蔣某支付重新拍賣價款的差價300000元。

河橋法庭受理該案件后,向蔣某送達了應訴材料,并了解到蔣某并非惡意悔拍,是在中拍后發(fā)現(xiàn)拍得的標的物與事先了解的有差距,所以拒絕支付拍賣款。經過法庭的釋法說理,蔣某也認識到了悔拍的嚴重性,在庭前調解過程中蔣某與某燃料有限公司達成和解,并當庭支付重新拍賣價款的差價150000元。

 

法官說法

本案涉及破產階段中破產財產拍賣,破產財產拍賣是管理人借用人民法院司法拍賣平臺對破產財產進行處置的私法行為,應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拍賣法》的規(guī)定。

根據(jù)該法第三十九條規(guī)定,買受人應當按照約定支付拍賣標的的價款,未按照約定支付價款的,應當承擔違約責任,或者由拍賣人征得委托人的同意,將拍賣標的再行拍賣。拍賣標的再行拍賣的,原買受人應當支付第一次拍賣中本人及委托人應當支付的傭金,再行拍賣的價款低于原拍賣價款的,原買受人應當補足差額。

本案中,管理人發(fā)布的《拍賣公告》、《競買須知》,已告知悔拍后,原買受人應對扣除保證金后不足部分予以補交。蔣某繳納保證金,參與競拍應視為知悉并接受上述約定內容,即拍賣雙方已就悔拍違約責任進行過約定,該約定未有無效或可撤銷之情節(jié),對蔣某有約束力,其應承擔相應補償責任。

雖然破產財產拍賣與執(zhí)行階段的司法拍賣的法律行為性質不同。但無論是何種拍賣,任何競買人都應秉持誠實信用原則謹慎參與拍賣,并嚴格遵守拍賣規(guī)則,不得隨意悔拍,否則不僅無法取回保證金,還將依法補交兩次拍賣之間的差價。對于司法拍賣中的一些惡意悔拍、惡意抬價行為,還會面臨罰款、拘留,甚至被追究刑事責任。

 

法官提醒

本案警示廣大競買人,無論網絡拍賣起拍價大小,均應誠信、冷靜、有序參與拍賣,切莫一時沖動推高成交價。廣大競買人,在參與拍品競拍時,應當認真閱讀競拍公告,切莫沖動,否則將面臨保證金被“沒收”的慘痛代價,同時須承擔隨意悔拍帶來的其他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