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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挖野生鎖陽就是犯罪,看酒泉市肅州區(qū)法院怎么判?

來源:肅州區(qū)法院 發(fā)布時間:2023-0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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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酒泉市肅州區(qū)法院刑事審判庭公開開庭審理了一起危害國家重點保護植物罪案件。


案情回顧

2021年9月以來,被告人王某英、王某梅多次在酒泉市肅州區(qū)某荒灘上非法采挖野生植物鎖陽,晾干后用于非法出售。2021年10月,各被告人以六千多元的價格向陳某(另案處理)出售野生植物鎖陽一百余公斤。2022年6月,被告人王某英、王某梅以七千多元的價格向肅州區(qū)某干果店店主妥某出售野生植物鎖陽一百余公斤,后被告人妥某將非法收購的野生植物鎖陽放在店內以每公斤100元的價格對外出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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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發(fā)后,從被告人王某英、王某梅家中扣押未出售的鎖陽切片,從被告人妥某店內扣押制干鎖陽若干千克。被告人王某英、王某梅非法采挖、出售野生植物鎖陽共計二百余公斤,獲利14200元,被告人妥某非法收購、出售野生植物鎖陽百余公斤,獲利3150元。 經寧夏綠森源司法鑒定中心鑒定,從被告人王某英、王某梅家中扣押的鎖陽切片和從被告人妥某店內扣押的制干鎖陽均為國家二級重點保護野生植物鎖陽,制干鎖陽平均價格為47元/kg,切片鎖陽平均價格為65元/kg。


被告人王某英、王某梅、妥某的行為構成危害國家重點保護植物罪,并邀請專業(yè)人士就涉案的野生鎖陽數量、價值、生態(tài)破壞程度及生態(tài)損失費用等進行綜合評估,一并提起了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在庭審中,控辯雙方進行了充分的舉證、質證,被告人對犯罪事實供認不諱,自愿認罪認罰。此案現已宣判,各被告人被判處一年至一年六個月不等的緩刑,并積極賠償生態(tài)資源損失費用,又在市級新聞媒體上向社會公開道歉。


確鎖陽是一種寄生草本植物,它需要寄生在其他植物上才可生長存活,它屬于名貴藥材,其藥用價值非常大。由于生于沙漠地帶,對穩(wěn)定生態(tài)環(huán)境也具有重要意義。2021年9月7日根據《國家林業(yè)和草原局農業(yè)農村部2021年底15號公告》內容,鎖陽被列入國家重點保護植物名錄。有不少老百姓因為對新更迭的法律法規(guī)了解不夠深入,從而仍對野生鎖陽隨意進行采挖售賣,但因普通人不懂得如何正確采挖,在采挖過程中很有可能會破壞它的寄生根,會影響再生長能力成為不可逆的嚴重后果,因此野生鎖陽已被列入《世界自然保護聯盟瀕危物種紅色名錄》,屬于易危指數。禁止人為采挖和售賣的非法行為,就是為它提供安全的生長環(huán)境。


今后肅州區(qū)法院將積極辦理好有關危害野生鎖陽等國家重點保護植物案件,同時通過以案釋法協同其他相關單位進行深入有效的普法宣傳教育工作,讓老百姓深刻認識到隨意采挖售賣鎖陽將會受到嚴重的刑事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