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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梁法庭:在紅色熱土上堅持和發(fā)展新時代“楓橋經驗”

來源:慶陽市中級人民法院 發(fā)布時間:2024-0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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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梁是一處熠熠生輝的紅色坐標,20世紀30年代,以劉志丹、謝子長、習仲勛為代表的中國共產黨人,于南梁一帶創(chuàng)建了陜甘邊革命根據地,成立陜甘邊區(qū)蘇維埃政府,從這里燃起的點點星火,映照著中國革命的輝煌前程。華池縣人民法院南梁法庭轄林鎮(zhèn)鄉(xiāng)、紫坊畔鄉(xiāng)、山莊鄉(xiāng)、南梁鎮(zhèn)4個鄉(xiāng)鎮(zhèn),地處紅色圣地,是慶陽重要的石油產區(qū),玉米和食用菌種植基地,現有干警3名。2023年共受理民、商事案件183,已結案183件,結案率為100%。其中判決75件,判決率為41%,調解65件、撤訴32件,調撤率為53%。上訴案件為9件,上訴率僅4.92%。案件類型以婚姻家庭、撫養(yǎng)、借貸等案件為主,近年來土地糾紛、建設工程合同糾紛等案件數量比持續(xù)上升。


在長期的工作實踐中,南梁法庭干警以滿足人民群眾的司法服務需求作為努力的方向,堅定不移傳承和弘揚馬錫五審判方式,堅持和發(fā)展新時代“楓橋經驗”,不斷總結經驗,創(chuàng)新工作思路,逐漸探索形成了與實際相符的糾紛解決機制和方式方法,打造出獨具特色的優(yōu)秀法庭。


源頭化解糾紛,主動參與基層社會治理

積極融入黨委領導下的訴源治理格局,及時發(fā)現苗頭性、傾向性問題,及時提供法律咨詢,介入矛盾化解,防范法律風險。通過進村入戶等方式了解群眾的法律需求,向群眾釋法明理,從源頭著手減少案源。對上門咨詢的群眾,積極引導其通過非訴方式化解矛盾、解決糾紛,有針對性的向他們提供專業(yè)性法律指導意見,力所能及的幫助他們解決一些“急難愁盼”問題。加強與派出所、司法所等基層國家機關及鄉(xiāng)、村之間的溝通協作,依法加強對人民調解員的業(yè)務指導,推進糾紛化解多元化。


立足審判職能,妥善化解各類群眾糾紛

發(fā)揮地域優(yōu)勢,集合多方力量,積極邀請陪審員參與庭前調解工作,發(fā)揮人民陪審員來自不同的工作戰(zhàn)線、擁有更豐富的人生閱歷、貼近群眾的優(yōu)勢,化解了大量的社會矛盾。根據案件的特殊性質選取特定的陪審員,如土地糾紛、相鄰關系糾紛等案件,選擇對事實了解清楚,便于做調解工作的同村人民陪審員,為實現案結事了打下了基礎,實現訴訟調解與人民調解的良性互動。


規(guī)范案件審理,營造治理有序環(huán)境

妥善審理信用貸款、民間借貸以及鄉(xiāng)村振興資金使用過程中發(fā)生的借貸合同糾紛等案件,依法保障農民群眾的合法權益,促進農村金融市場健康成長。集中辦理一系列金融借款合同糾紛案件,被告均系地地道道的農民,針對這一系列案件發(fā)現的漏洞,南梁法庭及時與銀行召開座談會,提出具體的司法建議,并迅速聯系鄉(xiāng)、鎮(zhèn)政府,開展金融借款法律知識講座,對農民進行金融信貸風險意識的培訓。積極推進家事審判方式革新,妥善審理農村婚姻家庭、贍養(yǎng)、撫養(yǎng)等案件,促進農村家德家風建設。


創(chuàng)新普法宣傳模式,助力鄉(xiāng)村繁榮穩(wěn)定發(fā)展

樹立“法官多跑、群眾少跑”的理念,深入田間地頭、農村集市、村委會等場所,就地審理、當即調解、即時結案,把糾紛解決在群眾身邊,減輕群眾訴累,及時化解矛盾糾紛,讓人民群眾能夠面對面地感受到法律的功能和溫度,為繁榮發(fā)展鄉(xiāng)村文化提供精準司法服務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