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關中院助力盤活超40億國有資產

網站首頁 » 中基層法院要聞

嘉峪關中院助力盤活超40億國有資產


來源:甘肅省營商環(huán)境建設局 作者:
發(fā)布時間:2024/6/27 10:38:03 閱讀次數:

嘉峪關市中級人民法院成功審結一起國有企業(yè)重大資產合同糾紛案件,多措并舉成功化解雙方矛盾,最大限度維護、平衡當事人合法權益,保障企業(yè)順利復工復產,盤活國有資產超過40余億元,為甘肅省及嘉峪關市的優(yōu)良營商環(huán)境及法治社會建設再添碩果。

 

【基本案情】


甘肅A公司是注冊在嘉峪關市的省屬重點國有企業(yè)下屬公司,其1000萬噸煤炭分質利用項目總投資約90億元,按照“一次規(guī)劃,分步實施”的原則,一期建設150萬噸煤炭分質利用及50萬噸煤焦油加氫精制綜合利用工程,項目投資26.4億元。一期工程于2017年10月整體交工驗收,2018年5月全系統(tǒng)投入試運行。中低溫煤干餾高濃度酚氰污水處理站是一期工程的重要環(huán)節(jié),采用“建設-經營-轉讓”的BOT合同模式,由兩家浙江省屬國有企業(yè)和一家遼寧省大連企業(yè)聯合成立項目公司即甘肅B公司建設運營,服務期限15年,雙方按照約定水量及水價結算污水處理費用。據了解,前述污水處理站項目的工藝技術達到了國內領先水平,尤其在污水資源化利用與冶理相結合方面上實現了突破性進展,為我國煤化工高濃度酚氰污水治理闖出了一條新路子。

 

甘肅A公司1000萬噸煤炭分質利用項目包含多個生產環(huán)節(jié),其中最主要的煤炭熱解提質裝置和煤焦油加氫裝置在正式投產后反復遇到技術瓶頸和設備故障,系統(tǒng)無法正常運轉,整個項目被迫停滯。作為煤炭分質利用項目的重要配套裝置,污水處理站因無法得到足量“原水”和約定“水費”,在資金枯竭的情形下,也只能被迫停止運行,導致甘肅A公司40多億元資產處于停滯狀態(tài),造成了巨大的經濟損失。運營單位甘肅B公司于2021年4月向業(yè)主單位甘肅A公司發(fā)出解除合同通知書,并依法向嘉峪關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確認BOT合同解除效力,并要求甘肅A公司支付拖欠的水費及利息1.4億余元,賠償投資損失2.29億元等。

 

嘉峪關市中級人民法院受理該案件后,依法組成合議庭,由中院民二庭負責人擔任審判長主辦。因本案案情復雜,標的額巨大,為盡快查明案件事實,審理好此案,合議庭在案件開庭前,反復查閱案件證據材料,深入了解項目背景及糾紛爭議焦點,克服重重困難,采用線上線下相結合方式,多次組織雙方當事人進行了溝通調解。針對雙方爭議的合同解除、水費結算、損失賠償、污水處理站提前移交等問題多次征求雙方意見,求同存異,積極推進,特別是在雙方當事人均同意合同解除前提下如何確定污水處理站的市場價值、提前移交降低損失等問題上創(chuàng)新舉措,積極引導業(yè)主單位進行技術改造升級,并在確保運營單位合法權益的前提下反復調解溝通,最終促成了在不影響污水處理站市場價值評估、案件依法審理的情形下,于2023年1月由甘肅B公司提前向甘肅A公司移交污水處理站,配合整個項目的改造調試,促使項目早日實現了復工復產,盤活了40多億元的國有資產。2023年8月依法判決,宣判后雙方均未上訴,該案的成功審結既保障了屬地國有企業(yè)項目的順利復工復產,又實現了外地投資企業(yè)的順利退出,最終確保了司法辦案的政治效果、社會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機統(tǒng)一。

 

【典型意義】


法治既是市場經濟的內在要求,也是其良性運行的根本保障,是最好的營商環(huán)境。營商環(huán)境是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高度關心、反復強調的“國之大者”。近年來,嘉峪關市中級人民法院始終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決策部署和最高人民法院、甘肅省高級人民法院工作要求,依法服務當地社會經濟工作大局,推行“鏈長+院長”協(xié)作機制,持續(xù)尋求司法服務新方式、新途徑,以營造更高層次、更具競爭力、更可持續(xù)的法治化營商環(huán)境,不斷增強市場主體和人民群眾的獲得感和滿意度。積極穩(wěn)妥的辦理涉企案件,為經濟發(fā)展培育穩(wěn)健法治生態(tài)土壤,讓法治化營商環(huán)境成為企業(yè)發(fā)展的“定心丸”,為經濟社會高質量發(fā)展提供優(yōu)質司法服務和有力司法保障。

 

甘肅法院網版權所有

您是第 位訪客

地址:甘肅省蘭州市安寧區(qū)建寧西路1950號

隴ICP備10200000號 甘公網安備 62010502001077號